钟瑞明先生为光大控股独立非执行董事。
钟瑞明先生现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并为艺术发展咨询委员会主席。此外,钟博士是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HK 762)、旭日企业有限公司(股份代号:HK 393)、恒基兆业地产有限公司(股份代号:HK 12)、美丽华酒店企业有限公司(股份代号:HK 71)、中国海外宏洋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HK 8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HK 939)及金茂(中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HK 6139)的独立非执行董事。钟博士亦是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SH 601668)的独立董事。此外,钟博士在二零零六年三月至二零一三年三月期间出任玖龙纸业(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HK 2689)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在二零零六年九月至二零一三年一月期间出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SH 601818,HK 6818)的独立董事。钟博士并曾任怡富集团有限公司的中国业务主席、中银国际有限公司副执行总裁、民主建港协进联盟总干事、香港城市大学校董会主席、香港房屋协会主席、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成员、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土地基金咨询委员会副主席、九广铁路公司管理委员会成员、香港房屋委员会委员及赈灾基金咨询委员会成员。
钟博士持有香港大学理学士学位及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并于二零一零年获香港城市大学荣誉社会科学博士学位。钟博士是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钟博士于二零一二年八月加入董事会。